11月23日,在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县农商行)举行的“司法救助贷”启动仪式上,灌云县检察院与该行通力合作,对有发展意愿、发展潜质、资金需求、还款来源的司法救助对象小乔授信15万元,意味着小乔将可以申请相对额度的信用贷款。
家住灌云县小伊镇的小乔,生活的压力让他急需改变现状。
在2017年6月,小乔的父母因纠纷被村邻伤害致死,小乔和弟弟也被打成重伤。灌云县检察院及时对其开展了司法救助,并根据该镇藕塘较多的优势,协调镇村为其流转了100余亩土地,帮助其到工商部门申请成立藕虾混养家庭农场,当年就收入10万余元,实现了脱贫。
“如果资金允许,还想再扩大规模,再上个藕粉加工,由于资金不足,建设藕粉加工厂的想法只能搁置了。”小乔感觉资金周转比较短缺。
此时,在灌云县检察院与县农商银行共同努力下,一款为司法救助对象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司法救助贷”面世了。正是这款产品解了小乔的燃眉之急,也提振了致富信心。
“县农商银行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上门调查、审批,快捷高效,行长朱珠还表示可以利用灌云县农商行‘E路有我’平台,帮我线上销售农副产品。”小乔兴奋地说道。
司法救助贷款是专门为司法救助人群获得发展资金而订制的扶持贷款产品,主要是为司法救助人群提供15万元以下、3年以内、利率最低的信用贷款,司法救助贷款只能精准用于司法救助对象发展生产。
为切实增强司法救助人群的内生动力和自我造血能力,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创造资金条件助其发展生产经营,该院经与县农商行协商,两单位联合发文制定了《“司法救助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八章23条,对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及贷款方式、办理“司法救助贷”基本程序、运作机制、贷后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操作性较强的规定。检察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在名单内、贷款用途进行确认审核无误后,向县农商行出具贷款推荐书;县农商行建立办理绿色通道,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在3日内完成审批流程。
该举措系该院主动将自身工作融入乡村振兴伟大实践的生动体现,在全国尚属首创。
“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贷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并联合相关部门扶贫扶志,提高司法救助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巩固司法救助工作成果,切实走好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检察长陈长春表示。
灌云县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良新表示,农商行“司法救助贷”是联合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的专项信贷产品,专门服务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建档立卡的、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司法救助对象,是为司法救助对象量身定制的重要创业政策和金融扶持工具,体现了精准性、特惠性。下一步将加强沟通,建立快速办理、多方协作、精准帮扶机制,力争将司法救助工作打造成“全市领先、全省有位、全国知名”的特色品牌。
2017年以来,该院不断探索“检察院+”多元化救助模式,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法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创新构筑“1+20+N”多元救助格局,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为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全方位、多渠道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先后救助110人,发放救助金119.2万元,救助人数、金额位居全省基层检察机关前列。同时,该院积极研究司法救助工作的输血和造血功能,创新开展“司法救助+发展产业扶持”,进一步延伸检察服务,主动联系为小乔这样的被救助人群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助其发展养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