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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7-09-22 15:40:00  来源: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三、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四、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第二部分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检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属公检法档,核定编制90人,实有在职88人(其中法警8人),离休1人,退休43人,遗属补助2人,临时人员33人。办公用房位于胜利西路,建筑面积9390平方米。核定车辆13辆,实有13辆。 

  二、部门主要职责 

  对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以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等。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915.6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补助收入1357.2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收入359.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其他资金198.8万元。公共财政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加128.47万元。 

  四、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总额为1915.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07.68万元,公用支出251.13万元,项目支出656.86万元。  

  第二部分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可通过“新中大部门预算编审系统——报表查询”专设的“2017年度县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查询导出。 

    

  第三部分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灌云县财政关于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财预〔2017〕2号)填列。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915.6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82.85万元,增长 10.55 %。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办案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915.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915.67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716.8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05万元,增长 9.36 %。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198.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5.8 万元,增长 21.9 %。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1915.67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 1796.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5.15 万元,增长 10.8 %。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5万元,增长 6.8 %。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74.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86万元,增长6.9 %。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58.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47 万元,增长 11.36 %。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656.8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37    万元,增长9 %。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915.67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716.87万元,占 89.63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198.8万元,占  10.37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灌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915.6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58.8 万元,占 65.62 %; 

  项目支出 656.85 万元,占 34.38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716.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47.05 万元,增长9.36 %。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办案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灌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716.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1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47.05万元,增长9.36%。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446.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22万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2.检察(款)其他检察(项)支出15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88万元,减少28.72%。主要原因是2017年检察人员、法警加班补贴指标调入行政运行类别。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  4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5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4.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6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5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07.6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5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灌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716.8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05万元,增长 9.36 %。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258.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07.6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5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51.12万元,比年增加41.42万元,增长19.75%。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入额后人员费用、招录书记员人员费用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5.97 %;公务接待费支出 8.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4.0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5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数量的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8.9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41.4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培训人数及次数的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补助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其他资金 

  四、财政专户管理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县级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2017报表.xlsx

 

 

  编辑: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