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4日)
2018-01-19 15:4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灌云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长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及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检察队伍,奋力在全市当排头,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圆满完成县委及市检察院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始终把服务大局的责任扛在肩上,努力提升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一年来,我们自觉把“司法围绕中心办案服务大局”作为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必由之路与责任担当,以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着眼点,做到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力服务经济建设。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为重大工程、棚户区改造、环保整治等提供司法服务。出台《服务和保障连云港纺织产业园项目的工作意见》,为灌云“一号工程”保驾护航。出台《为全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提供检察服务的意见》,以“十个一”专项活动为抓手,推进棚户区改造阳光护航工程,被新华网、长安网等予以推介,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专门在我院举行现场交流会。主动服务非公经济,保护企业产权,开展“法助企业园区行”活动,深入产业园区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企业40余家,召开座谈会15次,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 

  ——倾力保障民生权益。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开展“双进双联双促”大走访活动和政法干警“走百村、进千户、访万民”专项活动,实地走访群众1800余人。全面参与精准扶贫“攻坚战”,着力查办农村厕所改造、新农合报销、全民健身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4件10人。加大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醉驾”、侵犯公民隐私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危险驾驶罪129件129人,对公安部督办的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犯罪提起公诉4件11人,依法惩治以“微信红包”等方式开设赌场犯罪46件75人。与县司法局、县残联等10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衔接机制,探索从事后救助向事中救助延伸,为24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申请并发放救助金24.6万元,办理的“蒋宝童司法救助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维护残疾人权益案。我院“连心桥”群众工作室获评全市政法机关“优秀工作室”。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决策部署,围绕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要求,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服务保障临港产业区化工环保整治六项措施》,加大对化工环保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查处和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与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协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赵某非法处置60余吨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案、茆某非法占用10余亩农用地案等案件11件。针对饮用水源叮当河沿线家禽养殖污染严重问题,发出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检察建议,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全程参与“四城同创”,投入资金40余万元,对口帮扶社区环境整治。 

  二、始终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记在心中,努力提升维护社会稳定与建设平安灌云水平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把打击刑事犯罪与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切入点。依法批准逮捕158件201人,不批捕38件57人;提起公诉672件930人,同比上升25%,不起诉5197人,结案率98%。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4件24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提起公诉169件237人。依法打击运输、贩卖、容留等涉毒犯罪,提起公诉51件53人。出台《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 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工作方案》,参与省市挂牌督办的不安全地区重点整治工作,快速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4件21人。提前介入并依法办理了何忠方故意杀人案、赵培军持枪抢劫金店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案件,其中,被告人何忠方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依法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起诉工业用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6件18人,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活动。依法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6件17人,其中,起诉禁止入境的“巴西疫区牛肉”案件3件11人,主犯陈孔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300万元。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案件4件7人,对社会高度关注的 “非法经营疫苗”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宗仁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打造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护体系。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原则,积极推进“青苹果法治乐园”软硬件提档升级,继续深化与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合作,建成“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实验基地”,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模式,开展“护苗共成长”等教育活动16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和挽救更加有效,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16.9%下降至2017年的4.6%。“青苹果法治乐园”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桥”群众工作室获评全市政法机关“优秀工作室”。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决策部署,围绕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要求,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服务保障临港产业区化工环保整治六项措施》,加大对化工环保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查处和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与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协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赵某非法处置60余吨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案、茆某非法占用10余亩农用地案等案件11件。针对饮用水源叮当河沿线家禽养殖污染严重问题,发出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检察建议,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全程参与“四城同创”,投入资金40余万元,对口帮扶社区环境整治。 

  二、始终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记在心中,努力提升维护社会稳定与建设平安灌云水平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把打击刑事犯罪与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切入点。依法批准逮捕158件201人,不批捕38件57人;提起公诉672件930人,同比上升25%,不起诉5197人,结案率98%。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4件24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提起公诉169件237人。依法打击运输、贩卖、容留等涉毒犯罪,提起公诉51件53人。出台《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 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工作方案》,参与省市挂牌督办的不安全地区重点整治工作,快速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4件21人。提前介入并依法办理了何忠方故意杀人案、赵培军持枪抢劫金店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案件,其中,被告人何忠方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依法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起诉工业用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6件18人,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活动。依法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6件17人,其中,起诉禁止入境的“巴西疫区牛肉”案件3件11人,主犯陈孔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300万元。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案件4件7人,对社会高度关注的 “非法经营疫苗”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宗仁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打造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护体系。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原则,积极推进“青苹果法治乐园”软硬件提档升级,继续深化与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合作,建成“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实验基地”,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模式,开展“护苗共成长”等教育活动16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和挽救更加有效,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16.9%下降至2017年的4.6%。“青苹果法治乐园”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市“法治教育基地”等荣誉。  

  ——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我院以安保维稳为工作主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行动”,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落实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通过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提前化解信访矛盾,倾力构筑社会稳定防线。年内共接待来访群众213人次,远程视频接访19人次,化解重大信访矛盾16件。构建新型检律、检调关系,建立健全律师、人民调解员参与接访与化解刑事申诉案件机制,取得良好的社会与法律效果,办理的马二军刑事申诉案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的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重点推介。 

  三、始终把法律监督的职责抓在手上,努力提升依法履职与法律监督水平 

  一年来,我们自觉把履行法定职责与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检察工作的立足点,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罚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既查办大案要案,又查办群众身边的“蚁贪”,保持惩腐肃贪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4件27人。注重职务犯罪精准预防,开展“检察长法制宣讲团”宣讲活动13次,结合司法办案撰写预防调查报告9篇、检察建议11件。针对乡镇涉农补贴管理存在疏漏的检察建议,获得全市预防检察建议一等奖。全力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人心不散”,有序做好编制、人员等划转工作。 

  ——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依法开展 “刑事拘留未报捕未起诉监督”等专项活动,共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49件,其中3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十佳侦查监督案件”。改变构罪即捕理念,注重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捕后轻刑率仅为2.1%。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就食品药品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召开专题联席会议8次,就定罪标准、证据标准、程序标准等达成共识,全面形成打击合力。联合召开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新闻发布会,促进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7件,被采纳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赡养义务,有效维护农村老年人权益。结合履职对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2件。其中针对部分农村公交线路驾驶员兼职售票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有效促进农村公交全部实行无人售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必要性审查23人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21人次。依法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对近5年所有财产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有力促进解决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难问题。在“十九大”前开展“百日追逃”专项行动,成功监督追逃罪犯3人,其中刑期在10年以上1人,在全市率先完成追逃任务。全程监督和保障县看守所顺利搬迁新址。  

  ——强化自身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案件监管机制,对所有案件进行全面、全程动态监管。在全市率先实行法律文书说理机制,提高对不捕、不诉、抗诉等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水平。健全案件质量日查、周查、月查等常态化评查机制,集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22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76条,公开法律文书725份,重大案件信息63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3次,主动听取律师意见与建议。依托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灌检案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检察官预约等“一站式”服务。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年内人民监督员共对16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议。 

  四、始终把改革创新的举措落在实处,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水平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改革创新与提高司法公信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认真落实中央与上级院的改革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在我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权清单及问责制度等改革任务,出台案件分配管理规定、办案组织设置意见、检察官岗位职责等改革配套文件8个,形成工作机制5项,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蹄疾步稳发展。将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设置专业办案组织8个。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常态,共办理案件179件。35 名员额检察官年均办案36件,比改革前提升25%。公诉员额检察官年均办案110件,人均办案数位居全市前列,比改革前办案效率提升39%。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土壤、大气、水体污染防治等开展公益诉讼,成立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出台内部协作机制,与县环保局、县国土局等7家单位会商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办理公益诉讼前置程序案件14件。召开公益诉讼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深入研讨。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公益诉讼进展及成效。突出加强行政公益诉讼,运用检察建议督促相关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正确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益。  ——擦亮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品牌。认真贯彻《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办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探索,已建成“一个模式、三个平台、四项原则、六项机制”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效解决了行政机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促进了行政机关正确、规范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受到省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广东、山东等地10余家检察院来院考察交流。  

  五、始终把纪律规矩的要求挺在前面,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 

  一年来,我们全面落实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把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作为检察工作的关键点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根基,持续增强发展后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创建,着力建设高素质队伍。开展检察长上党课、“忆党恩颂党情”井冈山红色记忆教育、“学楷模当先锋”西棘荡村专题党课、“全国最美家庭”陈晓玲讲家风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理想信念融入检察事业,切实增强在全市争第一、当排头的自觉与自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查摆工作作风、责任担当、推进落实、遵章守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24次,制订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修定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持续抓好检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坚持“实务+实战”练兵,开展“小课堂”活动62次,选派业务骨干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大学等专业培训班学习培训105人次,邀请专家来院授课6批次,开展法学社团互研互学活动48次。实施“培优工程”,积极响应县委“70、80、90”人才培养计划,选拔17名优秀中青年干警到中层岗位。集体受省级以上表彰3项,干警个人获高检院表彰1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16人次。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重点建设 “案管机器人”、统一业务应用平台、侦查指挥中心等检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办案从侦查到批捕、起诉的全程留痕、动态监控。利用司法活动形成的大数据,加强案件研判,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含量,为科学决策与司法办案提供参考。全面使用“苏检掌上通”,实现办公办案智能化。重抓保密安全,涉密网络顺利通过省分级保护测评。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在全省县区院名列前茅。 一年来,我们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并通过我院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报告,3名副检察长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评议,并按照评议意见,逐项加以整改。强化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络,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10余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150余人次,及时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及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代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办法不多、思路不广;二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行政违法监督机制尚未健全,公益诉讼推进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队伍建设与办案组织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素质不强,能力不足及本领恐慌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在高素质人才培养、科技装备投入等方面与省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工作“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县委关心支持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正视困难,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逐一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从严治检,为灌云实现 “两个一百年”的宏伟愿景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政治建检。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调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 

  新的一年,我们继续坚持把政治建检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对党的忠诚放在心里,体现在工作中,努力加强队伍党性锻炼,增强政治定力、永葆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三超两高一确保”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四个意识”,坚决保证领导班子、检察干警、检察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县委有部署有要求,我们就有行动有落实。 二要坚持宪法定位,推进业务立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抓好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完善检察监督机制,依法强化对行政权、司法权的法律监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确保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重点打造“刑事诉讼办案区”“公益诉讼调查中心”“青苹果未成年人教育中心”“普法教育基地”四项业务创新载体建设,以改革激发灌云检察工作新活力,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县委确定的“七大任务”圆满完成。 

  三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人才兴检。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百年大业,人才为本,时代呼唤人才,人才推进事业,灌云的崛起归根结底要靠灌云人的奋斗,灌云检察的发展也要靠灌检人去奋力书写。 

  新的一年,我们继续坚持把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把更多优秀人才集聚到检察队伍中来。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优化检察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在实践中练就干好检察工作的真本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办案一线培养使用选拔年轻干警,夯实队伍发展根基,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中坚力量,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四要坚持创新驱动,推进科技强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抓住发展机遇,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毫不动摇地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突破能力和智力局限,大力度、快步伐推进“案管机器人”“苏检掌上通”等办公办案平台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整合司法资源、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应用高度融合,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要坚持常抓不懈,推进从严治检。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着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反四风·勇担当”主题教育,开展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大整治活动,把全部思想、精力、智慧集中到加快灌云崛起振兴上来,在全面从严治检路上,绝不“松口气、歇歇脚”,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保证我们检察队伍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蓝图已经绘就,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戮力同心,攻艰克难,以行动兑现承诺,以忠诚诠释担当,不断书写无愧于新时代的灌云检察新业绩,为建设“强富美高”幸福新灌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阳光护航工程——“十个一专项活动】即设立一个检察监督岗,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举办一场警示宣讲,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签定一份廉洁承诺书,设立一个举报监督箱,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开展一次亲情助廉活动,发出一份廉洁监督告知书,开展一次拆迁资金运行情况专项检查。 

  【司法救助】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 

  连心桥群众工作室】我院重点打造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平台,以全面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心理专家及其他具有专门知识或经验的人员参加,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在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形成执法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青苹果法治乐园】青苹果法治乐园是灌云县检察院打造的重点创新品牌之一。2012年6月启动,2016年初初步建成,依托县中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打造了青苹果展示馆、青苹果法学堂、青苹果心灵驿站等系列场馆,为全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暨道德法制教育创建了平台。 

  【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公益诉讼】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思路和总体要求,为推动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建设,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独立办理案件,独立对办案负责。 

  【一个模式、三个平台、四项原则、六项机制】我院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一个模式”即党委领导、人大支持、政府负责、检察监督、部门司职;“三个平台”即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权力网信息平台、群众诉求平台;“四项原则”即依法监督原则、有限监督原则、及时监督原则、适当性原则;“六项工作机制”即相互沟通协作机制、行政执法行为风险评估机制、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机制、监督与预防并重工作机制、定期考核评价机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小课堂】省检察院于2017年提出由基层检察院或业务部门自行组织的,以提升素能、解决问题为目的,以法律讲堂、业务论坛、案件研讨等形式开展的培训练兵学习研讨活动。 

  【案管机器人】全称为江苏检察机关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是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对外监督、内部管理的全覆盖、全流程、全留痕和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软件平台。 

  【苏检掌上通】由江苏省检察院研发,将办公事项整合在统一的移动办公系统上,实现信息上传下达、公文处理、事务审批等事项“掌上运行”。 

  编辑:马芳